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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

部门:纪检监察处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4/11/30 9:30:12 人气:10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健全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教育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和教育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着力解决好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管用性、监督的有效性、惩治的震慑性等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学院又快又好的发展、促进和谐校园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建立起适应高等教育特点,符合我院实际的惩防体系,为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2010-2020)》,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建设目标

经过5年建设,依法治校的理念和反腐倡廉的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明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运行的可操作性更强;“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依法、依纪、依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党风、政风和行风有新的好转;师德师风建设有新的进步;良好的学风校风更加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    主要任务

(一)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树立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重点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作风建设长抓不懈。

1.坚持从严抓党风。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严治党,正党风,肃政纪,大力弘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强化学院党委和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教育和严格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和检查监督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和担当精神,树立全院党员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以优良作风凝聚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正能量。(牵头部门:党政办、组宣部 , 协办部门:纪委、各级党组织)

2.持之以恒抓学风。以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反对不良学风和学术不端为主线,深入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大力开展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教育,着力规范教师从业行为,加强科研经费的核算与管理,严肃查处教师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以及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办部门:纪检监察处、财务处、各级党组织)

大力开展后勤服务和行政管理人员的行风、学风、师风和岗位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理念,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违规违纪行为。(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宣部,协办部门:纪检监察处、总务处、财务处、各级党组织)

3.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呼伦贝尔市委28项落实意见。强化日常监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具体问题抓起,从日常管理入手,由浅入深,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各系处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执行各项规定,确保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学院内的违纪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党政办,协办部门:组宣部、纪检监察处、各级党组织)

4.严明党纪政纪校纪。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加强组织管理,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之中,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继续落实自治区关于正风肃纪的有关要求,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纪政纪校纪的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把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干部师生思想政治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问题的研判,严防敌对势力利用各种手段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组宣部,协办部门:各级党组织、各系处部)

(二)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把坚决遏制腐败现象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大对学院内部的管理监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招生、基建维修项目、后勤管理、物资采购、干部人事、学术诚信、科研经费使用、财务管理等特殊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涉及学院、学生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于始发,防患于未然。(牵头部门:纪委、纪检监察处,协办部门:组宣部)

2.严格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中排查制度。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防止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对每一件线索都要按照处置方式和处置标准规范提出处置意见。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认真执行典型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一案三报告”制度。(牵头部门:纪委、纪检监察处)

3.畅通举报渠道,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和治本功能。健全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体系,畅通信电网访“四位一体”的举报渠道,保护实名举报,进一步健全腐败与违纪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有效查处整治机制。认真研究发案特点与规律,查找管理与监督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预防腐败。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对学院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事件,实行“一案双查”。(牵头部门:纪委、纪检监察处)

4.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和违规用人、带病提拔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牵头部门:组宣部,协办部门:纪检监察处)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认真治理庸懒散及吃拿卡要等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严格执行《关于禁止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坚决整治借举办“生日宴”、“乔迁宴”、“贺寿宴”、“升学宴”以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问题。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各系、处、部,协办部门:纪检监察处)

(三)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围绕党政管理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崇廉尚洁、分层分类组织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不少于两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牵头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协办部门:组宣部、教务处、基础部、学生处、纪检监察处、思政教研室)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创新活动。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学院网站和院报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引导工作,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氛围。(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宣部,协办部门:各级党组织、学生处、纪检监察处、思政教研室)

2.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丰富整改措施,持续深化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制度的废、改、立、留。抓紧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针对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以改革精神,推进学院各方面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用科学的体制机制和系统严密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规的情况发生。(牵头部门:党政办、组宣部、纪检监察处,协办部门:各级党组织、各系、处、部)

3.强化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权利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院系两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准确把握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师生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使权利运行公开透明,风险防控实时有效;严格落实党务公开、院务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牵头部门:纪委、纪检监察处,协办部门:党政办、组宣部、工会、各级党组织)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1.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按照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有关制度建设的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体系,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等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办部门:组宣部、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处)

2.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规定的刚性约束。健全对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问责制度,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惩戒问责力度,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牵头部门:纪委  协办部门:各级党组织)

(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以岗位风险为基础,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监控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及风险考核评估制度,有效发挥风险防控作用。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强化定期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处,协办部门:党政办公室、组宣部、各级党组织)

(三)坚持招生考试“阳光工程”

健全公开透明招生考试制度,强化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招生公平公正。实行网上公开录取政策,坚决杜绝“点招”问题的发生。(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协办部门:各系、纪检监察处)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

加强学院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出台并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学院党委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落实本工作方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教育教学和建设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各级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办部门:组宣部、纪检监察处、各级党组织)

(二)突出纪委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创新工作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牵头部门:纪委,协办部门:纪检监察处、各系、处、部)

(三)完善督查落实机制

 明确任务。根据各系各部门的工作性质,落实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规划部署,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要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完善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机制,健全考评指标体系,坚持每年学院党委、纪委的领导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惩防体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科学评价各系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牵头部门:纪委,协办部门:纪检监察处、党政办公室、组宣部、人事处)

 

 

 

 

 

                      中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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