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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实施办法

部门:纪检监察处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8/4/26 8:33:39 人气:98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8年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按照市纪委印发的《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纪委的工作安排,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实施办法和我市具体落实措施及学院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强化监督执纪,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日常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党内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和修复,促进全院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三、整治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院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重点抓部署、抓检查、抓督导、抓整改,督办解决突出问题。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原则。紧紧围绕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以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执行到位。

(三)坚持以事立案,追责问责原则。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特点规律,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探索建立以事立案、对人问责的工作机制,针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清晰具体的违纪事件等,及时立案查处,顺藤摸瓜,由事查人,加快查处进程,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四、整治工作重点

(一)脱贫攻坚领域。坚决整治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中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等问题,以及整治自治区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市纪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党内政治生活领域。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胡乱猜测,不加辨别、随意传播等问题;执行党章党规不坚决;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发扬民主不够等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造假;违反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召开会议等问题;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抄袭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笔记等问题。

(三)严查“四种行为”

1.严肃查处“不作为”。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面对困难退避三舍、左推右挡,推动工作蜻蜓点水、瞻前顾后,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讨价还价,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斗争、不敢较真碰硬,以及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硬、推三阻四等行为。

2.严肃查处“假作为”。不从实际出发、不顾长远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落实学院安排部署,虚张声势不干活等行为;热衷于表态多、调门高,摆姿势、作样子等光说不练的行为。

3.严肃查处“乱作为”。用权任性、放纵妄为,暗箱操作,充当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护伞”等行为。

  4.严肃查处“慢作为”。对学院工作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行为;思想墨守成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行为。

五、整治方法步骤

按照市纪委要求,集中整治工作从2018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结合我院实际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王广利同志担任,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集中整治工作由纪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4月15日前报至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

2.细化工作措施。学院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学院各部门按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10月30日)

 1.深入开展自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针对整治的“党内政治生活领域”和严查的“四种行为”,在本部门全面开展自查,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同时要形成自查工作台账,全面体现工作全过程。

2.认真进行整改。集中整治工作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各部门要根据问题梳理和自查自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进行销号管理。对于问题集中的部位要进行重点、专项整治。各部门要于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并将自查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进展等情况形成报告报学院集中整治办公室。

(三)重点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0日)

1.开展问题筛查。建立问题线索筛查制度,对反映党内政治生活、违反“四风”问题线索,仔细排查,定期分析研判、客观评估,明确作出处置意见。

2.问题核查处理。加大对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严查四种违规行为核查处理力度,对存在的问题不包庇、不护短,快查快结。对在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深挖细查,必查必核。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1.规范台账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形成的台账材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汇总、长期备案。发现和整改的问题要开列清单、建立台账,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严格审核材料和数据,发现造假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进行通报曝光。

2.全面客观总结。各部门要定期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围绕工作特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全面客观进行总结、评估集中整治工作的效果,于本学期末上报一次总结,全年工作总结于2018年12月2日前经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学院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

六、整治工作要求

1.建立问题线索严格筛查和上报制度,重点对反映贫困生资助、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问题和学风教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两个责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基层党的建设等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进行仔细排查、分析研判,及时处理并上报。

2.关注社会舆论热点,对属于集中整治范围社会影响恶劣,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的舆情,以事立案,严肃查办,并及时分析社会根源、背景、形成分析报告,强化社会舆情正面引导。

3.学院纪委抽调人员组成明察暗访小组,围绕上述重点领域“四风”问题的各种违规行为,组织明察暗访工作。

4.学院纪委对专项整治工作敷衍了事、被动落后的部门,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每季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领导和纪检委员进行约谈,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附件:

1.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领导小组

2.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实施办法施工图

 

 

 

中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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